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推荐章瓯雁老师为“有关人才计划”人选,特此公示,公示期:2019919日—2019923日。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诬告诽谤。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56700017(纪委办公室)56700023(人事处)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