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信中心、资产公司:
为有效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防风险保平安迎接建国70周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2019年暑期及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一次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
1.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珍爱生命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保证假期消防安全、出游安全、交通安全、观潮安全、网络安全和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不轻信、不贪小,凡是涉及投资理财、借钱转账、刷单、中奖、公检法办案等一律不予相信,防范兼职诈骗,不参与网络平台贷款,谨慎交友远离毒品等。对重点学生,请各二级学院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放假时由家长带回,提高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立即查明原因。
2.关心学生返乡、返校和暑期安全。教育学生到正规网点购票,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学生以个人、社团等为名开展租、包车业务,如发现情况要立即劝阻,并将有关信息通报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确保学生文明安全出行。教育学生离校前检查关水关电,开学启用宿舍时先进行检查,再通水通电。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
二、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1.做好夏季防台防汛工作。各部门要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安全自查,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本部门安全与稳定,尤其是各类库房、实训室、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室、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校园网络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学生公寓、项目改造工地等重点部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放假前,各部门必须检查办公室、实验实训室、机房等场所门、窗、水源、电源等是否关好上锁,气窗必须关好、扣牢,不留隐患。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可集中存放于有防盗措施的房间(并报保卫处备案),必要时可在门上贴上封条。陈列在室外的设备仪器物品由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妥善保管。仓库和实训室不得存放规定以外的物品和危险物品。电动车不得在楼内、商铺内停放、充电。
3.各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前期消防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并在假期前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专项自查。每个人都可能是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每个人也都应该成为安全的守护者,“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对实训室、化学品仓库、电脑机房、仓库、书库、食堂、档案室、财务室、学生公寓等治安、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4.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在放假前后对高配房、仓库、施工场所、食堂、学生公寓、商铺、杂物堆放处、外来民工临时居住房、空置房和其他场所的电器线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假期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能够及时维修和处置突发事件。
5.保卫处要全面检查消监控装置、紧急报警系统、灭火装置等技防及消防重要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6.按照《关于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见2019年5月27日校园网),各部门假期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消防安全自查表》于6月30日前报保卫处。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暑期校园各类活动(包括培训),加强对施工改造项目的管理,活动方案、施工项目情况提前一周报保卫处备案(重大活动将报公安部门)。
2.组织好公寓搬迁和寝室调整改造工作。做好公寓搬迁和4改6改造的解释、引导,妥善落实学生物品存放场所,关好门窗并上锁,同时将存放信息通报宿管、保卫等部门,加强巡查,确保物品安全。
3.严控暑假留校住宿,特殊情况留宿的学生由学工部安排集中住宿(不得1人1间单独住宿),并安排辅导员值班。对留校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学院要掌握学生动向,避免学生失联、陷入传销等骗局。
4.暑假期间,凡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实训室、机房、公寓、食堂等场所,各部门必须逐一安全检查后断水断电并锁牢,尤其是学生公寓封楼前宿管部门要对房间进行逐一检查。因教学科研活动需要使用实训室、机房的,必须落实管理责任人(且共同在场者不得少于2人),经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将使用者、实训室房号、工作时间、安全负责人等报教务处、保卫处备案;同时,实训室钥匙要有专人负责,防止实训室物品丢失。假期结束时,各场所在启用前进行一次检查,防止恢复供电瞬间出现异常。
5.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放假前集中封存,并报教务处、保卫处备案。
6.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1)根据“谁聘请,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法制教育,加强施工人员及物品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留宿,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必须由项目部门提出申请、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核、相关校领导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工作结束后及时离校。
(2)各类项目务工人员等凭证进校,相关管理部门将有关人员情况(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来校起止时间、原因、负责人等)在用工三天内书面报保卫处。
6.严格实施校园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校园人员从严管理,未经登记许可,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晚上21:00后外卖人员等不得进入校园。晚上11:00—次日凌晨5:00,所有车辆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包括教职工),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接受检查登记;业务车辆由联系部门提前一天通报保卫处。
7.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公司、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要协同做好新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1.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巡视和检查。各部门假期值班人员名单月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2.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本部门的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3.假期值班电话
学校干部值班电话:13958160658
保卫处“校园110”值班电话:56700110
学校南大门值勤电话:56700054
白杨派出所报警电话:86912110
五、校内合作单位、创业园、商铺等的安全事项请对口联系管理部门通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