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58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教办安〔2019〕145号)等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省、市安委办要求和《杭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检查督查,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附件1),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教学楼、宿舍、图书馆、礼堂、饭堂和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实验室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用火用电不规范。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敷设凌乱、穿管保护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电器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电气火灾风险隐患大。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教职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
1.动员部署。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抓好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职责、分解任务、明确目标。
2.明确工作标准。各部门结合日常业务培训学习、教职员工大会等时机,组织认真学习《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切实把握好专项行动标准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9月)
3.全面自查自纠。5月底,各部门要对照《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结合每月开展的平安校园薄弱环节滚动排查工作,进行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可向属地政府请示报告。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部门(场所),要在明显部位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
4.严格检查督查。6月至8月,学校组织进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情况全覆盖督查暗访。对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问题,责令重新排查整改;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及时整改和自查中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进行警示约谈;对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发生火警火情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5.突出重点防范。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强化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高标准落实自查自改要求和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火情火灾事故。
6.日常工作回顾。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
7.开展总结验收。迎接市教育局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重大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不断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要负总责,落实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消防安全教育与演练,提高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分析产生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拿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明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广泛宣传教育。要以落实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新生军训期间,应组织开展以“四个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即: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和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4.及时报送自查整改信息。今年5月至10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对照《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随时准备接受学校及上级消防部门、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请各部门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及整改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行政楼104室,联系人:黄伟斌,电话:56700053)。
5.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创业园企业等请相关管理联系部门落实。
附件1: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附件2:消防安全自查表
保卫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