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毕〔2019〕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要求

1.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2.联系方式

请各分院于2019年5月8日填写“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格(见附件),发送至邮:64940587@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

联系人:杨乐克,联系电话:0571-56700048。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