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2018年度项目中期验收和2019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201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6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项目的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1);

3.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4.项目实施情况;

5.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团委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

22017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3),经校团委审批后最终由省实施办公室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4)。

5.请各二级分院团总支务必在1226前将2017年度和2016年度延期结题的新苗项目验收材料及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送至校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hzvtc2008@163.com

二、201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各项目团队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并于1226前将检查表(一式三份)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7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hzvtc2008@163.com

三、2019年度项目申报

1.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申报。申报前,请各二级分院组织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精神(附件5),务必了解整个申报原则及要求,并加强申报指导。

2.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学校将按照省实施办公室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3.各二级学院申报时需上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3份)和电子稿;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一式1份)和电子稿。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1226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送交校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07室),电子稿发送到hzvtc2008@163.com

未尽事宜,联系校团委赵恩伟,联系方式56700045

 

附件

1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6、米兰电竞首页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8、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10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米兰电竞首页委员会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