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评优表彰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各级各类优秀集体、个人等评比表彰项目进行一次清理,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上级优秀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
2.校级优秀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
3.部门自行组织的各类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
二、工作要求
请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本部门牵头的要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填好《优秀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清单》(附件),并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稿于6月7日前交人事处吴友娟,联系电话:56700024。
附件1:上级优秀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清单
附件2:校级(部门)优秀集体、个人等荣誉和奖项清单
党政办、人事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