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61号)文件精神,我校在2016年所获得的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可参加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遴选。因2016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人数所限及近两年对获奖成果进行深入培育研究等原因,成果主要完成人已发生变化。根据文件要求,成果主要完成人变更经本人同意签名,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法人代表确认,现将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成果名称

2016年主要完成人

变更后主要完成人

1

公共实训基地“杭州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贾文胜、梁宁森、童国通、张赵根、卢红华

贾文胜、陈加明、梁宁森、童国通、张赵根、郑永进、姜发利

2

高职数字校园学习平台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实践

徐高峰、童国通、徐江城、涂金德、姚瑶

徐高峰、陈加明、童国通、童章成、谢川、姜涛、徐江城、涂金德、姚瑶

 

公示时间:328日至43日,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专业建设指导处反映。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56700017(监察审计处)56700031(专业建设指导处)

 

 

专业建设指导处

 

20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