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经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补4月6日(周五)课程。
党政办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