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30号)精神,现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不超过1名。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省厅规定条件要求的同时,有符合以下条件人选的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国家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863、973)主要成员(前三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并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青年创业人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推荐人选确定、排序后,填写信息汇总表(附件2)与每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书1份、佐证材料1份)于10月10日前报人事处。电子材料(信息汇总表和申报书的WORD版本,佐证材料的PDF文件)需同时报送。
联系人:马亿前
电话:56700025
附件: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