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按《关于做好2017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159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十三五”期间的第二轮“131”人才选拔工作,此轮选拔也是“十三五”期间我市“131”人才除重点资助层次外的最后一轮选拔,且推荐名额较多,请各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学校将对入选的培养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培养。
一、推荐要求和名额
1.年龄要求
第一层次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
1972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第三层次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
1977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同一人员不能推荐多个层次。曾入选市“131”培养计划的人员中,第三层次人员可推荐第三层次资助,其他人员不可推荐已入选的层次。
2.优先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1
3.推荐名额
本次“131”人才选拔工作,我校可推荐的名额为:第一层次(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超过3名;第二层次1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增至5名;第三层次资助(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超过3名;第三层次10名。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附件3,于7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马亿前的数字化校园邮箱中;
2.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后,汇总报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排序;
3.推荐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4.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推荐人选简表1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后交人事处;
5.人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三、其它
1.其它不明事项详见市人社局文件(附件5);
2.联系人:马亿前联系电话:5670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