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和谐就业,根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学院评选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各二级分院按毕业生人数一定比例评选出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二、确认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3%的比例确认。往年已经作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生,应予以剔除,不得重复计算。
三、确认程序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评选出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相关材料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其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请各二级学院按附件样式,用A4、70g以上纸张自行印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交学生处并经省教育厅确认后,再返还存档。《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正确,请各分院认真审核、报送。
(二)学生处将汇总各二级学院上报的2017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再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确保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四、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
| 分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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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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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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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嘉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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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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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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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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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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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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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贸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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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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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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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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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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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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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利女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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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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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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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汽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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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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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漫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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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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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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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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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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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生处
2017年2月19日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院(系):专业:班级:年月日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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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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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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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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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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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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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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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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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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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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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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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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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
系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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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校
意
见
|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
毕
业
就
业
去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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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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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经院(系)、学校盖章,领导签字(或签章)方有效。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校(盖章):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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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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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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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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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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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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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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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和学校各一份;
2.本校共有毕业研究生人,可评优秀人,实评人;
本科毕业生人,可评优秀人,实评人;
专科(高职)毕业生人,可评优秀人,实评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