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为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产学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项目建设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特需专业;中高职衔接;技能名师工作室;校内实训基地; 二、工作要求: 详见附件1:杭教办高教〔2017〕52号文件; 附件2:自查报告(样稿); 三、时间要求: 1、3月23日前电子稿发送至产学合作处 2、3月28日前上交纸质稿一式三份;四、联系人:产学合作处张俊,电话:56700279
产学合作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