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照其他院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学生课外锻炼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课外锻炼对象  

 

全体大一、大二学生都要参加课外锻炼(两年制校外实习学生的课外锻炼由相关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锻炼)。  

 

课外锻炼有效时间区间为:6:30—7:308:30—11:3013:30—16:301830—21:30  

 

二、锻炼里程规定及成绩计算办法  

 

本学期有效锻炼时间从31日起至第15周止,要求每名学生须完成课外锻炼总里程96公里。其中:  

 

1.8:30—11:3013:30—16:301830—21:30三个时间区间必须跑满48公里,达不到48公里者,体育课总成绩中的课外锻炼成绩记为零分;  

 

2.6:30—7:30时间区间,须至少跑满32公里,满32公里不满48公里,且完成上条规定的48公里者,体育课总成绩中的课外锻炼成绩记为12分;完成上条规定的48公里,且6:30—7:30时间区间跑满48公里者,体育课总成绩中的课外锻炼成绩记为20分。  

 

3.6:30—7:30时间区间完成的锻炼里程和其他三个时间区间完成的锻炼里程分别计算,每天可计入锻炼总里程的有效里程数均为2公里,超出的里程数不计入总里程。  

 

4.为方便二级学院管理监督,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从以上时间区间中,选择2个或3个时间段为本学院学生课外锻炼时间,并务必将选择的时间段报人文社科部体育教研室,以便与课外锻炼APP开发公司做好对接。各二级学院选择的时间段,应以学生能够完成规定锻炼里程为前提。  

 

三、管理措施  

 

1.完善管理软件,发挥软件功能  

 

1)加强与课外锻炼APP管理软件开发公司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APP管理软件功能;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每月统计和公布一次学生课外锻炼完成进度情况、异常数据情况等。  

 

2.加强值班管理,严肃违规处理  

 

安排党员教师和体育课教师工作日值班(每天2—3人),严管严控“代跑”行为。  

 

发现“骑车代跑”(含“本人骑车代跑”和“请他人骑车代跑”)行为,经核查属实的,采取以下教育处罚措施:  

 

1)现场批评、教育引导;  

 

2)以官微、挂校园网等形式,将“骑车代跑”学生姓名、所在班级、所属二级学院等给予公开通报;  

 

3)“骑车代跑”学生已跑里程全部清零;  

 

4)被通报和里程清零学生再次发生“骑车代跑”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其本学期体育课课外锻炼成绩记为零分。  

 

发现学生“请人代跑”(含“请人代跑”和“代别人跑”)行为的,经核查属实的,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请人代跑”和“代别人跑”学生的已锻炼里程均作清零处理,且该两生本学期体育课课外锻炼成绩记为零分;  

 

2)因“请人代跑”和“代别人跑”行为被处理后,再次出现“请人代跑”和“代别人跑”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实行“一票否决”,记为不及格。  

 

3.给予功能授权,方便联防联控  

 

1)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班主任用手机在百度中搜索、下载“运动世界校园APP”,并安装、注册;  

 

2请各二级学院于322日前,将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班主任的姓名、工号、手机号报体育教研室赵一刚,人文社科部将给予学生课外锻炼APP查询功能授权,方便查询本学院学生锻炼情况;  

 

3)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授权查询范围为本学院所有班级和学生,班主任授权查询范围为本班级学生。  

 

4.加强诚信教育,提升学生自觉  

 

1)人文社科部全体教师在课堂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诚信锻炼、诚信上课、诚信作业、诚信考试”,共树诚信风尚,争做文明学子;  

 

2)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各班体育委员会议,对课外锻炼工作进行部署,开展诚信教育。  

 

 

 

 

 

 

 

人文社科部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