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接省委宣传部《关于推选优秀网评文章列为省社科规划理论宣传专项课题的通知》,拟于近期推选1-2篇优秀网评文章申报省社科规划理论宣传专项课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发表时间。参评文章首发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发表范围。参评文章须以博客、长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发表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凤凰网(评论频道)等重要门户网站,或在浙江在线“钱江潮评”评论频道公开发表。
3.传播要求。参评文章字数不限,要求具备较高的点击量、转载率和跟评数,形成较为广泛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评审标准
1.导向正确。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旗帜鲜明,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网民理性思辨、科学思考。
2.主题鲜明。围绕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围绕涉浙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问题网络舆情发表网评文章,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坚决驳斥错误思潮,有效引导网络舆论。
3.说理透彻。立意深远,内容新颖,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富有说服力和引导力,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4.影响广泛。遵循互联网传播规律,注重网言网语的合理运用,丰富生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的思想和观念,在网上有较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月13日15点前联系学校宣传部,并按要求上交优秀网评文章及参评文章推荐表。
联系人:周曦,联系电话:56700020。
宣传部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