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教学单位、部门推荐,现将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名单公示如下 (具体名单见附件)。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3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56700017(监察审计处) 56700024(人事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