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风和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学督查工作小组,对课堂授课、教学评价等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许淑燕 陈泉淼
成员:江 平 韩 丹 沈海娟 童国通 韩 亮
陆 颖 陈晓川 钱卫星 倪 再 李 猛
教学督查小组承担对全校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教学管理行使监督、检查、指导、咨询等职能。
二、督查主要内容
督查小组将从2016年11月21日起,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的方式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的日常教学工作情况。
1.教学制度执行情况。
2.课堂授课及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情况。
3.学生学风、考风等学业管理情况。
4.教学条件保障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同时,督查小组将与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小范围进行工作交流。检查教师的工作情况,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每天出一期简报。
三、督查结果应用
督查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督查工作小组将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党政办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