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的改革发展要求,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实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竞聘的范围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教职工

二、竞聘岗位

党政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包括人文社科部、图书信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共实训基地维管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627日(周一)

16:00

发布岗聘通知,公布岗位

人事处

628日(周二)1600

填写岗位报名表(见附件6)并上交

人事处、各教学教辅部门

629日(周三)1200

统计职能部门岗位报名情况并反馈给各部门

人事处

629日(周三)1500

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部门上报聘任结果

人事处

630日(周四)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第一轮结果

党政办、人事处

630日(周四)

1600

公布第一轮岗聘结果,开始第二轮岗聘,公布空岗

人事处、各教学教辅部门

71日(周五)

12:00

填写岗位报名表并上交

人事处

71日(周五)

14:00

统计职能部门空岗报名情况并反馈给各部门

人事处

71日(周五)

16:00

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部门上报聘任结果

人事处、各教学教辅部门

74日(周一)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第二轮结果

党政办、人事处

74日(周一)

16:00

公布第二轮岗聘结果,开始第三轮岗聘,公布空岗

人事处

75日(周二)

16:00

填写岗位报名表并上交

人事处

76日(周三)

16:00

反馈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确定聘任结果。汇总待聘人员名单

人事处、相应的教学教辅部门

77日(周四)16:00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聘任结果和待聘人员名单

党政办、人事处

78日(周五)16:00

签发校内调动函

人事处

710日(周五)

 

开始待聘人员岗位调配(按《待聘管理办法》执行)

人事处

四、其它说明

1.鼓励教职员工坚守本岗,跨部门流动须经原部门领导同意。

2.专职辅导员必须满三年才能竞聘团委(总支)、学工部(办)以外的岗位;

3.人事处相关工作联系人:叶青青,联系电话:56700024;杨然,联系电话:56700025

请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按照工作进程表,及时通知到各位教职员工(含外派、请假人员),请符合任职条件,有意向的教职员工准时上交报名表。竞聘职能部门管理岗位的申请表交人事处叶青青、杨然;竞聘教学单位管理岗位的申请表交各教学单位,详见各教学单位岗位公布表。

 

 

 

 

附件:1.党政管理机构管理岗位公布表

   2.教学单位管理岗位公布表

   3.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岗位公布表

   4.图书信息中心管理岗位公布表

   5.公共实训基地维管岗位公布表

   6.应聘报名表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